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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江苏海安市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管控不力项目违法建设问题多发被通报

时间:2023-11-20  |   来源:欧普
 

  人民网南通12月23日电 (记者王继亮)23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本月进驻南通市督察发现,海安市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长期存在违法项目,部分项目环境污染严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通报称,通榆河,南起南通长江北岸,北至连云港市,包括焦港河,兼具灌溉、航运、行洪等功能。为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江苏省于2012年出台《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通榆河保护区范围,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要求。督察发现,海安市通榆河水污染防治不到位,贯彻《条例》失之以宽,在一级保护区内建有多个违法项目。

  《条例》规定,通榆河包括焦港河;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经设置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关闭或者搬迁。2019年10月,海安出台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办法,降低了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要求,仅将焦港河两岸500米范围纳入禁止养殖区,对500—1000米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提出“限期拆除、关闭或者搬迁”要求。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关闭或者搬迁。督察发现,江苏苏鹏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80亩,距离焦港河约390米;海安同法牧业有限公司距离新通扬运河(通榆河主要供水河道)约400米,均位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其中,苏鹏禽业公司种禽场项目一直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存栏蛋鸡约60万羽,部分养殖废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外环境。经监测,该养殖场东北侧雨水井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超过地表水III类标准限值21倍、58倍、38倍。场内大量鸡粪露天存放,恶臭气味明显。走访周边居民,群众对该养殖场气味扰民问题反映强烈。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造纸、酿造、电镀等污染环境的项目。督察发现,南通富宏纸业有限公司距离焦港河约500米,该公司纱管纸生产项目于2013年通过审批,一期年产6万吨纱管纸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南通恒瑞电镀有限公司距离如海运河(通榆河主要供水河道)约890米,该公司接插件低氰镀金镀银生产线条镀金、镀银生产线年建成投产;南通市日月酿造厂距离焦港河约240米,该厂酱油酿造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以上均为《条例》实施后,海安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的禁止性项目。其中,南通富宏纸业有限公司还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部分炉渣冲洗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等问题。经监测,该公司雨水排放池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超过地表水III类标准限值3.5倍、10倍、6倍。

  通报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海安市对通榆河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足,执行《条例》不力,相关部门项目准入把关不严,日常监管存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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