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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3-11-17  |   来源:欧普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 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 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工业区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5人,代表股份87,683,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7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84,134,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2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8人,代表股份3,54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94%。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99人,代表股份3,55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情况:同意87,646,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5%;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5%;弃权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霞、邵宇辰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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