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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多私拉电线不少欧普

时间:2023-09-15  |   来源:欧普
 

  原标题:深晚记者调查住宅小区和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 充电设施不多 私拉电线不少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8月1日起正式实施,除了规定禁止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对于违反规定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以及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的,也将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日前,记者走访深圳多个城中村和住宅小区发现,不少居民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多有所见,存在不少的消防安全隐患,而一些小区配套的公共充电设施偏少;需进一步增加公共充电设备以满足居民需求。

  作为福田区较大的居民住宅小区的皇御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资源稍显“紧张”。记者日前从该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了解到,小区内总人口数量在3万到4万之间,电动自行车数量为1000~1500辆。通过扫描小区附近充电柜及充电桩上的二维码,记者在对应设备所属的公司公众号中了解到,皇御苑内共有7个充电柜和11处充电桩,小区内充电桩总的可使用端口共有66个,小区内5~7辆电动自行车配备一个充电端口。

  同时,对于居民将电池带至室内充电的行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在楼道中贴了告示,平时也会通过中控系统及时查看楼道情况。”该工作人员指出,目前小区内充电设备的数量还是基本能满足居民使用的。

  在采访中,一些居民反映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要比充电柜方便许多。近日,在皇御苑“深港一号”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前,林先生准备将电动自行车骑到小区三期“御花园”门口的充电桩去充电。在他看来,小区内充电柜虽多,但却“不好用”。“充电柜太不好用了,还得自己记着充电时间,到点了就得去拿出来,否则可能被继续扣钱。充电桩就很方便,充满了就自动停止计费了。”他解释道。

  该村一位网格员告诉记者,他们经常和其他部门一起查处私拉电线充电,对多次查处而拒不改正的车主,没收充电设备,但从根本上还是无法杜绝,“我们主要是以劝导为主,给他们讲潜在风险。”

  对此,黄贝岭靖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伟洪说:“村民私拉电线进行充电是不允许的。现在黄贝岭三个城中村的充电桩确实不够用,我们和其他公司合作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在相关场地铺设10个电动车充电桩,现在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当铺设设备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时,将进行设备加装。”张伟洪还补充说,未来计划在每个城中村最少安装一个充电桩,最后安装多少个,要统筹考虑。(记者 高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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